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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库移民后期补助金额,户口牵走的,过失的人还能一起分这笔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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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21:4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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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6-14 23:17:49 | 只看该作者
,因为咨询的是国家移民政策问题,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仍不完善可咨询 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 网站http://sz.cq.gov.cn/index.html和重庆市移民局网站http://jym.cq.gov.cn/index/

::移民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08-10-28 字体:【大 中 小】 访问次数: 756  

  问: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管理体制是怎样的?库区相邻两个县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不一样,请问库区县政府的文件合法吗?                               

        答: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省(直辖市)负责、以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实行移民任务和移民资金双包干的原则。三峡库区各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包干的移民任务和移民资金,出台具体的、详细的移民安置补偿标准,只要不违背国家关于移民安置的政策和方针,县政府的文件就是合法有效的。

  问:如何对三峡移民资金使用实行管理和监督?

  答:三峡移民资金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除价格指数变动、国家政策调整和发生不可抗力外,不再增加移民资金。国家对移民资金的管理、拨付和使用实行稽察制度。

  问:国家对三峡移民补偿和安置的方针政策是怎样的?

  答: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国家扶持,各方支援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的方针,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问:三峡水库蓄水前,为什么必须对水库库底进行清理?有哪些必须要清理的对象?

  答:三峡水库蓄水后,水库内的水质,必须是一“盆”不被污染的净水,目的是为了保护库区和水库下游人群的健康;水库的水面上不允许有漂浮物目的是为了保证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运行的安全;水库内不允许有未砍伐的林木、未拆除干净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便为防洪、发电、航运、供水、旅游、水产养殖等综合开发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在三峡水库蓄水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水库的库底进行彻底的清理。这是每一个水库在蓄水前必不可少的一道工序。三峡水库的淹没区,城镇和人口都较为密集,三峡水库蓄水前的库底任务也就更加繁重。三峡水库是分期蓄水,先蓄到海拔135米,再蓄到海拔156米,最终再蓄到海拔175米,因此,库底清理任务也要分期进行。

  三峡水库的库底清理分为卫生清理、固体废物清理、建(构)筑物清理、林地与农作物清理等4大任务。

  问:我是宜昌市民,境外有的媒体说“三峡工程百万移民侵犯了移民人权”,请问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答:在国外有些人指责三峡工程百万移民是“侵犯人权”,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是不大了解三峡工程百万移民的真实情况,极少数人是别有用心的。中国政府为百万移民的搬迁安置制定了一整套方针、政策,每个省(市)、每个县都编制了详细的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移民补偿资金都能按时足额发到每户移民手中,“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百万移民,不但没有侵犯人权,而是维护了人权,维护了百万移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三峡工程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编制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管好用好移民补偿资金,保护好生态环境,合理开发资源,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实行后期扶持政策,达到使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的。国务院发布的《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的第一章第一要就明确规定,要“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国家给予移民的补偿资金,不但按照逐村、逐户实施,调查清楚的受淹公、私财产的重值价格给予了补偿,在对新建城市、县城、集镇、农村居民点的补偿上,还考虑了适当的发展。中央人民政府作出了很大努力,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都充分有力地说明,三峡工程移民是尊重人权、维护人权的。

  三峡工程移民在大规模实施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求从事移民工作的各级干部,要把移民政策公开、补偿标准公开、财务帐目公开、移民名单公开;要紧紧依靠移民群众,充分发扬民主,全心全意为移民服务。广大从事移民工作的干部,都是先移民之忧而忧,后移民之乐而乐,涌现了许多先人后已、大公无私的模范,有的还因舍己救人、为移民事业过度操劳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有这样一支近千人的移民干部队伍,保证了移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移民的人权得到尊重。所以说三峡移民侵犯人权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问:当初动员我们搬迁时有些干部宣传按生产安置人口人平1.5亩调整分配耕园地,现在我们村达不到这个标准怎么办?

  对生产安置的土地数量标准是“确保人均1.5亩耕园地或不低于当地人均水平”,即在土地资源充足的地方要确保移民生产安置人口人均分配1.5亩耕园地,在城市近郊等容量少的地方要确保移民人均耕园地不低于当地农民的平均水平。所以,如果你现在的人均耕园地达到当地村民的平均水平,也算达到标准。

  我是一名库区关闭企业职工,现行移民政策如何确保我们职工权益?

  199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三峡库区移民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53号)文件第九条明确规定:破产或关闭搬迁企业的移民补偿金(除被淹没的职工宿舍补偿资金外)和资产变现资金,要首先用于企业职工安置。搬迁企业在破产或关闭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措的资金,可按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的办法处理。库区破产工关闭企业职工的具体安置工作,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问:请问三峡库区农民和居民的安置政策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农村居民不享受生产安置?

  答:国家现行的三峡库区移民安置政策将移民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两种移民人口在移民补偿上所执行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其中最大的区别在于: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国家计列了生产安置费,而非农业人口(如居民)没有生产安置费用。因为库区农民依法承包了集体的耕园地,依法享有土地的生产经营权利,三峡库区蓄水将淹没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其生产经营权利受到损失,所以国家对失地农民有生产安置政策,而居民是非农业人口,没有承包的耕园地,主要以经商、手工劳动或其它职业为生,搬迁后只是换了一个经营场所,并不象耕地被淹的农业人口那样失去了生产资料。所以现行国家移民政策对居民没有生产安置。

   问:为什么居民和农民的价差补助标准不一样?

  答:由于居民和农民的价格指数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类别,价差指数各不相同,所以居民和农民的价差补助标准不一样。

  目前,我市三峡库区移民补偿投资的价差资金,都是严格按照国务院三峡办发布的价格指数执行。

  问:请问国家对三峡库区农村移民房前屋后的零星果木给予了补偿,并补助了过渡期生活补助费,为什么库区居民没有零星果木补偿和过渡期生活费?

  答:库区农村移民依法承包集体土地并承担相关税费,农民耕园地和自留地的生产经营权利依法受到保护,故库区农村移民的零星果木国家给予了补偿。居民的零星果木国家在包干投资中没有计列,所以居民没有零星果木补偿费。

  关于农村移民的过渡期生活补助费问题。考虑到库区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要滞后于移民搬迁建房,线上调整用于生产安置的耕园地有个耕作熟化的过程,此过程中因线上耕园地投入大产出少,将会直接影响农村移民的生产生活,因此,对库区农村移民补助了一年过渡期生活补助费。

  库区农村居民自行开荒种植的零星果木其生产经营权利不受保护,国家在包干投资中没有计列补偿,就连“城(集)镇建成区内的农业人口”也没有计算零星经济林木补偿费。所以,库区农村居民没有零星果木补偿费。

  另外,库区居民是非农业人口,主要以经商和劳动、打工等为主,搬迁后只是换了一个生产经营场所,居民不享受生产安置政策,也就没有过渡期生活补助费。

  问:听说最近国家出台了坝区移民外迁农业安置政策,真的有这么回事吗?

  答:有这么回事。根据国务院三峡委发办字[2005]13号文件精神:“在移民自愿的情况下,湖北省可对部分二、三产业中自谋职业安置的坝区农村移民,在湖北省宜昌市内非库区县(区)实行农业外迁安置”。目前,夷陵区、秭归县正在制定坝区移民二次外迁农业安置方案,这项工作即将全面启动。

  问:我是三峡坝区移民,我想问一下移民外迁政策,比如,个人补偿包括哪些内容?补偿标准是多少?移民的房屋如何处置?

  答:宜昌市[1995]发了个83号文件,这是我市库区外迁移民政策性文件。坝区移民外迁严格按这个文件执行,不再出台新的政策。坝区移民个人补偿:包括房屋及附属构筑物、房前屋后零星果木、搬迁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房屋及附属构筑物按现有的实物指标量依照宜府发[1995]83号文件的补偿标准据实补偿到户到人。其标准:

  正房砖混185元/平方米、砖木134元/平方米、土木100元/平方米;偏房砖木101元/平方米、土木70元/平方米;附属房50元/平方米;附属设施180元/人;搬迁补助费870元/人,过渡时期生活补助费600元/人。零星果木费由各县(区)按三峡库区过去补偿标准据实补偿。

  基础设施费2600元/人。在安置区购买房屋的,按1500元/人付给个人,由移民自己解决水、电、路给个人,由移民自己平整场地,剩余部分由安置区集体掌握,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和完善。移民建房用地原则上每户控制在80-120平方米之间。

  移民生产安置费按7980元/人付给移民安置区或单位,由安置区调整土地,安置移民。

  外迁安置补助资金5305元/人,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

  坝区移民外迁指的是出县(区)农业安置,而县(区)内安置,仍视为后靠移民,不享受外迁补助政策。

  移民旧房处置:一种情况是按库区政策标准补偿给移民个人后,移民靠近城镇集中居住区域的移民,其房屋由所在县区政府收购处置。偏远区域的移民原则上必须拆除房屋,经县、区、镇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依法注销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土地权属收归集体或国有,用于移民安置。第二种情况是由移民自行处置,政府不再对房屋进行补偿。要坚决杜绝空挂户的产生。严格控制楼层多、面积大的移民户外迁。

  问:我是坝区料石场征地移民,请问我全家想外迁可以吗?

  答:不可以。这次坝区移民外迁农业安置的范围指的是红线内15.277平方米公里的坝区移民,因此,红线外料石场移民不属于这次外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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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9 23:55: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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